96年全民國防網際網路有獎徵答活動參加辦法

2007111510:00

  (活動時程:自96年9月15日起至96年10月15日止)
一、 參加者進入主、協辦單位與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之活動網站,點選「全民國防有獎徵答」圖示(Banner),依照電腦動畫遊戲方式指引作答,電腦將隨機篩選10題,答對者可進行下一題,全數皆答對者,得在網站上留下個人基本資料與聯繫方式,參加抽獎活動。
二、 活動網站:
(一)國防部www.mnd.gov.tw。
(二)教育部www.edu.tw。
(三)內政部www.moi.gov.tw。
(四)經濟部www.moea.gov.tw。
(五)財政部www.mof.gov.tw。
(六)交通部www.motc.gov.tw。
(七)行政院衛生署www.doh.gov.tw。
(八)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www.nsc.gov.tw。
(九)行政院新聞局 info.gio.gov.tw。
(十)資策會www.iii.org.tw。
(十一)中華電信www.hinet.net。
(十二)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網站。

三、 抽獎:
(一) 日期:96年11月間,於公開場合舉行抽獎活動。
(二) 方式:採電腦隨機抽取方式抽獎(每位參加者以得獎一次為限),並廣邀媒體現場報導,以昭公信。
(三) 得獎名單:電腦抽獎現場立即公布,並於抽獎結束後在本活動相關單位網站公布得獎名單。
(四) 獎品領取時間、地點及方式:
1、 時間:公開抽獎活動結束後3個月內。逾期未領取者,視同放棄。
2、 地點:國防部第一會客室(台北市博愛路164號)。
3、 方式:
(1) 得獎者,應攜帶國民身分證親赴指定地點領取。
(2) 獲頭獎至貳獎者,依所得稅法規定,中獎金額超過 13,334元者,預繳15%之稅金,應於領獎同時,預繳稅金,本部依規定開立扣繳憑單。
(3) 如無法親自領取者,經承辦單位確認身分後以掛號寄送,惟通訊地址、聯絡電話及身分不明無法寄達者,視同放棄。




http://game.mnd.gov.tw/01_participation_means.asp